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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工程学院:2017年下半年自考毕业申报通知

2017-11-17 11:36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各位考生:

 

申报毕业自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档案袋内材料顺序):

(1)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附件);

(2)准考证正反面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申报自考专科的相关专业考生,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

(5)大专成绩单原件,如果原件在单位,须提供大专成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此件复自XXX同志档案);

(6)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

(7)需要申请自考独立本科段(即专升本)的考生,需提交专科学历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且备案表验证有效期至少至2018年4月10日,参见关于自学考试申请独立本科段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通知网址:www.chsi.com.cn/xlrz;

(8)个人浙江省自学考试电子成绩档案打印一份(待2017年10月省考成绩更新后打印);

(9)核心课程有证书顶替的,必须提供证书原件;

考生毕业审定费50元/人(支付宁波市教育考试院毕业审定费),同时每位自考生必须准备好个人学历及学校学习期间的个人鉴定,待市考试打印出毕业生登记表时填写。

 

预审时间:

2017年下半年符合毕业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前来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三楼302合作办学部(二)办理毕业预审。

业余自考生预审时间:随带毕业申报所需材料请在11月23日-24日来办理预审。

全日制自考生预审时间: 11月21日-24日,以班级为单位上交,每个考生一个档案袋。

 

附件: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申请表.doc


来源:宁波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