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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法学概论》章节练习五

2021-11-10 11:52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浙江自考《法学概论》章节练习五

判断题

1.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4. 劳动合同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5.劳动合同为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6.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7.劳动者提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8.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9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可以约定两次试用期。(×)

10.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1.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一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12.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3. 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不必为其支付报酬。(×)

14.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可以暂扣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也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