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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浙江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中华民国约法》

2020-05-21 10:33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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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章 北洋政府的法律制度

15-3. 北洋政府《中华民国约法》的制定、主要内容和特点

答:①制定。《中华民国约法》俗称袁记约法。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流产后,袁世凯于1914年3月成立了由自己控制的约法会议作为立法机关,3月20日向约法会议提出了“修改约法大纲七条”的具体建议,其核心内容是强化总统权力。

“约法会议”完全按照袁世凯的意志,在极短的时间内制定出《中华民国约法》,并于1914年5月1日正式公布,同时废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国会与《临时约法》一直被视为南京临时政府民主共和的两大标志,随着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的解散和《临时约法》的废止,南京临时政府所开创的政治制度至此基本终结。

②主要内容及特点。《中华民国约法》共分为国家、人民、大总统、立法、行政、司法、参政院、会计、制定宪法程序和附则等10章68条。从形式是讲《中华民国约法》仍然坚持主权在民的基本理念,以及民主共和的国体和三权分立的政体,但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相比,毕竟又有明显变化:扩大总统的权力。废除责任内阁制。以立法院代替国会。

《中华民国约法》的颁布,特别是此后《修正大总统选举法》的颁布,使中国的宪政运动大大倒退了一步,同时也为袁世凯的独裁集权铺平道路。经过此番修改,袁记大总统与封建君主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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