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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浙江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

2020-05-25 16:57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20年4月浙江自考时间为8月1号-2号,浙江自考网小编结合自考考试要点给自考生们整理了《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知识点,内含【浙江自考复习资料简答、论述、名词解释】,结合知识点复习事半功倍。

17章 革命根据地时期人民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17-1.《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意义
答:
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制定:1931年11月7日,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正式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基本内容:
①确定苏维埃政权的性质和任务。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而“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民、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至于苏维埃政权的基本任务是“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达到“消灭一切剥削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的目的。
②规定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大会闭幕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国家政权组织实行“议行合一”。
③规定工农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大纲规定凡在苏维埃政权区域内的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均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享有如下民主权利:参政权;平等权;参军权;民主自由权,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的自由权;信教的自由权;婚姻的自由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
④规定经济、民族和外交政策。大纲规定经济上以消灭封建剥削和彻底改善农民的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没收一切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同时消灭一切苛捐杂税保障工农利益;承认中国境内的各少数民族拥有完全自决权,苏维埃政权帮助弱小民族脱离帝国主义、国民党、军阀、王公、喇嘛、土司等的压迫和统治;外交上宣告同全世界无产阶级与被压迫民族站在同一条战线上,同苏联建立巩固的同盟。
2.《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意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新民主主义性质的宪法性文件,是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根据地的根本大法,同时也是一部具有宣示性的政治纲领,它肯定了劳动人民取得的胜利成果,又为人民指明了进一步斗争的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但由于受王明“左”倾思想的影响,大纲也存在着一些错误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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