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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浙江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清朝

2020-05-27 17:55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20年4月浙江自考时间为8月1号-2号,浙江自考网小编结合自考考试要点给自考生们整理了《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知识点,内含【浙江自考复习资料简答、论述、名词解释】,结合知识点复习事半功倍。

  清朝

  1.清朝会审制度更为系统完备,主要包括热审、秋审、朝审。

  2.清朝特别创立的刑罚是发遣刑。

  3.清朝中央司法机关设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合称“三法司”。

  4. 清朝旗人将田产典给汉民的回赎期限为20年。

  5. 清朝职官考绩制度分为两种,即京察、大计。

  6. 清朝乾隆时正式规定“一口通商”的海关是广州。

  7. 清朝某一政府部门或某项政务方面的单行法规汇编在清朝谓之则例。

  8.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典是《大清律例》。

  9.清朝为了限制海外贸易的发展,清朝颁布了“禁海令”

  10.清朝将地方官员私人聘请的掌管司法审判的幕友称为刑名、幕友

  11.清朝设立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部,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另设立军机处。

  12.清朝“八法”是衡量官吏为官好坏的八项标准,即贪、酷、罢软、不谨、不及、浮躁、老、废乾隆年间编修《秋审条款》,详细规定朝审、秋审的时间;会审机关管辖范围及处理办法等内谷,标志着清朝会审制度的更为系统、完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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