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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其关

2020-07-09 15:27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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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自考《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复习: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及其关系

一、作为客观辩证法反映的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是指与人类意识相区别的自然界、社会以及人的活动过程的辩证法,是指以客观事物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的形式出现的各种物质形态的辩证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主观辩证法则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是指以概念作为思维细胞的辩证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规律。二者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人类的主观辩证法是在概念辩证本性的基础展开的。

二、概念体系构成的思维之网

人类的思维反映和把握客观世界是通过概念体系来进行的,概念体系是人类的思维之网,各个概念是这张思维之网上的各个“纽结”,从概念到概念体系,又是概念本身内在矛盾通过判断、推理、假说等具体的思维形式的运动,才能理解人类思维之网的形成和变迁,才能更深刻地把握主观辩证法。

客观辩证法和主观辩证法

(1)客观辩证法:外部世界运动的一般规律,支配整个自然界和社会;人的社会实践的辩证法。

(2)主观辩证法:人类思维运动的一般规律。

客观辩证法采取外部必然性的形式,离开人的意识,思维而独立存在;主观辩证法则采取主观的、逻辑的形式,同人的自觉活动相联系。逻辑思维的形式(概念、判断,推理)和方法(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和具体)本身并不存在于客观世界,而为人的思维所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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