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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科技学院:2018届(秋季)毕业生毕业论文的通知

2018-04-10 16:03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各函授站(点):
毕业论文写作是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以及锻炼学生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实际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毕业论文综合地反映了学生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要求的水平。
毕业论文成绩在及格以上(含及格)方可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论文成绩由平时和答辩(审阅评定)综合而成。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
根据《浙江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和函授站实际情况,现对2014届(秋季)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
1.结合专业特点,本届毕业生,只要求做毕业论文,不要求做毕业设计。
2.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由成教学院组织,专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由函授站组织。
3.毕业论文准备工作在本学期完成,下学期正式实施选题、开题、指导、答辩(审阅)等各项工作,成绩评定与上报工作于5月20日前结束。
4.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原则上由成教学院指派,以答辩(审阅)形式评定成绩,人员由本部教师组成。其中: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其论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到本部教务邮箱,交相关老师审阅,答辩地点一般安排在学院本部;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其毕业论文成绩由指导老师审阅评定。
专科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由函授站推荐,成教学院审核,不进行答辩,函授站指定由至少两位(指导)教师进行审阅后评定成绩。
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
1.确定指导教师和论文(设计)题目:12月30日前,确定指导教师,毕业论文题目由指导老师提供。
2.开题:指导教师应逐个检查学生的开题报告,与学生共同探讨论文的撰写计划,就毕业论文写作及专业的特殊要求进行讲解,推荐学生必须读的书目、期刊等资料,在与学生充分交流的基础上正式确定题目,并对学生撰写论文的思路给予指导和建议。
3.指导:指导教师下站至少一次,就学生的论文提出修改意见。平时指导教师和学生应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加强联系,以保证论文质量。
4.答辩: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函授站将学生论文收齐,并于答辩前三天将论文电子稿发到本部,由本部送审及组织答辩;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不参加论文答辩,其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而定。
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费用
1.费用:(1)浙江科技学院下派老师指导费标准为:每位学生300元;
(2)申请学士学位论文答辩费与评审费标准为:每位学生200元。
由函授站支出,不得向学生收取。
2.差旅费:机票、住宿费(标准最高为250元/天)由成教学院承担,按浙江科技学院财务规定报销。
注:以上费用指本科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产生的费用,专科毕业论文指导和答辩产生的费用支付标准由函授站自行制定。
四、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要求
1.函授站应重视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审阅)工作,按《浙江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安排实施每项工作,并将任务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方法有效,保障有力,注意论文的学术规范,杜绝抄袭,切实保证毕业设计工作按时完成。
2.函授站把学校授予学士学位的相关规定告知学生,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是否申请学士学位的论文答辩。申请者必须填写《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在指导教师开题后,交与所在的函授站,由函授站汇总名单后报本部及指导教师。各专业的论文答辩一般安排在本部,由本部组织实施。
3.函授站应将本、专科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记录、成绩单、班级成绩表、论文整理后存函授站,并将毕业设计成绩单、班级成绩表、分析表和每班三份优秀论文报成教学院存档。
4.加强与成教学院及指导教师的联系。 
5.成教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联系工作人员   郭敏  0571-85127790,
 

                                           浙江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一八年四月
来源:浙江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