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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自考本科段_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

2019-07-18 11:10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19年10月自考本科的小伙伴,在备考阶段,到了最后阶段才进行浙江自考历年考试试题刷题冲刺!在这里浙江小编建议应该结合试卷题型一起复习,抓住重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10月报名自考的考生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今天我们要说的: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

以下题型均是浙江省自学考试历年真题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公司法上的公司债是指

A.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

B.公司所欠银行的债务

C.公司所欠股东的债务

D.公司以有价证券形式所形成的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C.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D.只要股东请求查阅公司文件,公司都应该给予查阅

E.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有权查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9.公司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4.简述公司形式变更的功能。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

38.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联系与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

39.案例:

原告:A贸易有限公司,被告:B设备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某、吴某、朱某。

原告A公司诉称:B公司尚欠其货款200万元。2018年12月B公司因违法被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至今未清算,因其息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账簿灭失,A公司债权未得到清偿。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方某、吴某、朱某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请求判令B公司偿还A公司货款200万及违约金,方某、吴某、朱某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吴某、朱某辩称:1、二人从未参与过B公司的经营管理,B公司实际由大股东方某控制,二人无法对其进行清算;2、B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已背负了大量的债务,并非由于吴某、朱某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财产灭失;3、吴某、朱某也曾委托律师对B公司进行清算,但由于B公司财物多次被债权人哄抢,导致无法清算。因此吴某、朱某不存在息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故请求驳回A贸易公司对吴某、朱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何期限内组织清算组,开始清算?

(2)B公司的清算组应由哪些人组成?法律依据是什么?

(3)吴某、朱某的辩解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自考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

2.橡皮擦;

3.0.5mm黑色签字笔;

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大家一定要在准备浙江10月自考前熟悉考试题型是什么,这样复习也有利于知识点的整合,关于公司法考试科目的题型浙江自考网的小编就给自考生总结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