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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助学专业毕业开始申请

发表时间:2023-05-23 17:19:42 来源:桃李自考网

【导语】桃李自考网了解到江苏师范大学2023年上半年自考助学专业毕业开始申请已发布,具体内容如下: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专业毕业申请已经开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毕业申请、登记时间:即日起至5月26日;

2.学校初审时间:5月27-29日;

3.市考办复审、数据提交时间:5月30-31日;

4.资审结果反馈时间:6月13日;

5.毕业会审时间:6月20-21日;

6.证书发放时间:待省考试院通知(在学信网电子注册完成后发放)。

二、毕业申请、登记相关说明

1.考生可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所有成绩,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在5月26日前向所在助学点申请毕业;

2.考生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江苏师范大学助学专业毕业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名一律用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整洁。在办理毕业登记时,助学点须批量上传填写完成并加盖红章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3.毕业照片应使用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证件照,背景选用浅蓝色、白色或浅灰色。裁剪时应保证脸部区域占照片的70%-80%。证件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不可使用修图软件修改失真。请勿使用自拍大头照、生活照截图等非证件照片。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无标准证件照的可至专业证件照拍摄点拍摄。文件扩展名为JPG,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压缩后文件大小在20K至40K。因毕业照片不规范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助学点及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需核对毕业生登记表中所有信息,如有错误,及时向所在助学点反馈修改,确保准确无误并签字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毕业申请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毕业办理。

5.助学专业资审由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在毕业登记结束后集中处理,考生在毕业申请前应确认已取得相应的前置学历,并可在学信网查询。

三、联系方式

江苏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考中心:0516-83656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