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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考考籍管理和成绩保留期限

2022-01-17 11:35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导读】考籍档案记录着考生的考试期间所有考试信息和奖惩记录等内容,由省考委进行统一负责管理。

一、考籍管理

考籍管理工作由省考委统一负责。考籍档案需专人负责,建立保管制度,档案可由省考委集中保管,也可委托地(市)自学考试机构保管。

二、合格成绩保留期限

合格成绩试卷原则上应保留至毕业。 凡建立和健全了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的省,经全国考委批准同意后,可缩短保留期限销毁部分合格试卷。不合格试卷,除少量保留以备研究外,其余的由省考委集中封存,一般保存三个月后销毁。认定学历和验收考试的试卷在全部考试工作结束后半年,即可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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