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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关于对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考生处理的公告

2018-10-27 16:46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违纪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纪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台州市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6-88582069。

台州市教育考试院
2018年10月26日

准考证号

课程名称

违纪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10011820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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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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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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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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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第五条、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来源:台州教育考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