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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浙江自考《00160审计学》复习: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的内部控制

2020-06-24 10:36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20年上半年浙江自学考试定在8月1日—2日,考生可于7月2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现在距离八月已经越来越近了,同学们一定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为了方便同学们复习,浙江自考网小编精心整理了2020年8月本科自考《00160审计学》的相关知识要点,供考生们查漏补缺。更多自考资料,请点击【浙江自考复习资料简答、论述、名词解释】

(一)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的内部控制

采购与付款循环业务的内部控制主要有:适当的职责划分;建立采购申请制度;预算管理;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付款业务;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如下:

(1)对购货业务合理的职现划分,使得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能够进行有效的复核和监督。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请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2)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制度。

(3)企业应当加强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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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制度和审核批准制度,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请购依据应当充分适当,请购事项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

(5)企业应当按照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重要的凭证应预先编号,作废的单据要注销并保存。

(6)企业应当建立采购与验收环节的管理制度。

(7)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验收制度和经批准的订单、合同等采购文件,由独立的验收部门或指定专人进行验收,出具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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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财会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采购发票、结算凭证、检验报告、计量报告和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夫性进行严格审核。

(9)企业应当定期与供应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当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10)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业务的人员定期进行岗位轮换,防范采购人员利用职权和工作便利收受商业贿赂损害企业利益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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