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内蒙古 广西 宁夏 新疆 西藏
您所在的位置 桃李自考网 > 自考复习资料 >

2020年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

2020-08-17 11:28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20年下半年浙江自学考试定在10月17日-18日现在距离十月考试已经越来越近了,同学们一定都进入了紧张的复习阶段。为了方便同学们复习,浙江自考网小编精心整理了2020年10月本科自考00227《公司法》的相关知识要点,供考生们查漏补缺。更多自考资料,请点击【浙江自考复习资料简答、论述、名词解释】

2020年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


公司法的定义与性质

所谓的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和解散以及其他与公司组织有关的对内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公司法的性质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认识:

(1)公司法兼具组织法和活动法的双重性质,以组织法为主。

(2)公司法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性质,以实体法为主。

(3)公司法兼具强制法和任意法的双重性质,以强制法为主。

(4)公司法兼具国内法和国际法的双重性质,以国内法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