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地区
全国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陕西 甘肃 青海 内蒙古 广西 宁夏 新疆 西藏
您所在的位置 桃李自考网 > 自考复习资料 >

2021年浙江自考《金融理论与实务》各章节知识要点(5)

2021-02-27 15:29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56、 不动产含义: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

57、 不动产信托指:以不动产作为信托的物设立信托,即委托人把不动产的产权转移给信托机构,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对不动产进行保管、管理和处理的一种信托业务。

58、 租赁业务:是由一方(出租人)把自己所有的资本设备租给另一方(租用人)在约定期限内使用,而由租用人依约按期付给出租人一定数额的租金。

59、 融资性租赁:出租人(租赁公司)用资金购置承租人(需要设备的企业)选定的设备,按照签订的租赁协议或合同将其租给承租人长期使用的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

60、 服务性租赁:即称为经营性租赁或管理租赁。用以解决企事业单位对某些大型设备一次性使用和临时短期需要,是一种非一个租期内全部或大部分回收设备价值的租赁形式,是一种不完全支付租赁。

61、 保险含义:是以契约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多数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62、 保险合同:也称保险契约,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关于接受与转移危险的法律性协议。

63、 保险市场:是保险商品关系的总和。现代保险市场一般由保险供给者、保险中介人、保险需求者三方组成。

64、 保险供给者:即保险人,它们是在保险市场上提供各种保障服务的保险公司。

65、 保险合作社是公民为获得保险保障自愿集股设立的互助保险合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