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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简章

2022-02-21 14:39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8号)和《浙江省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浙教办考〔2021〕58号)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适用于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以下简称“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家代码:13292;浙江省代码:0117。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大学路8号。

第九条 学院简介:中国计量大学现代科技学院于1999年经浙江省和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设立,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5年列入浙江省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高校,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新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1个浙江省一流学科、1个浙江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浙江省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一流专业、4个省新兴特色专业,1门教育部国家在线精品课程和3门浙江省精品课程。近三年,学生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数学建模、智能车、机器人、电子商务等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项265项,其中国家级奖项22项。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处于浙江省独立学院前列,在浙江省教育评估院首次开展的2012届浙江省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调查中,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一,2017届和2018届分别位居全省独立学院第三和第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要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院委托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免试专升本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中国计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三条 学院免试专升本招生面向浙江省招生,招生计划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具体招生专业信息如下表:

类别 专业名称 参考学费
(元/学年)
备注
经管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 23000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纺织品检验与贸易、集装箱运输管理、金融管理、国际金融、证券与期货、保险、投资与理财、信用管理、农村金融、互联网金融、国际贸易实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经济信息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商务经纪与代理、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物流工程技术、物流信息技术、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旅游管理、媒体营销、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与认证、知识产权管理的考生可报考。义乌校区。
理工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6000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为电厂热能动力装置、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精密机械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械产品检测检验技术、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电机与电器技术、机械装备制造技术、工业工程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光电制造与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电梯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船舶工程技术、船舶机械工程技术、游艇设计与制造、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化工装备技术、纺织机电技术、制药设备应用技术、铁道机车、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检验、港口机械与自动控制、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通用航空器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汽车智能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物流工程技术的考生可报考。义乌校区。
艺术类 广告学 17000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不限,义乌校区。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17000 高职高专阶段所学专业不限,义乌校区。

注:本表中学费仅供参考,最终以物价部门核准为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到我院的第一志愿考生名单,若各类别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数未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则填报该类别的第一志愿考生全部录取,不再进行综合测试;若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学院将组织综合测试。

第十五条 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考生免于参加综合测试并优先录取(以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为准)。

第十六条 综合测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测试方案我院将于2月底在中国计量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jlu.edu.cn)公布。

第十七条 当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数超过该类别招生计划数时,学院将依据综合测试成绩,遵循“分数优先,志愿平行”的原则,录取直至满额(同分带入),其余考生将作退档处理,并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流程。

第十八条 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学院将进行后续志愿录取,测试及录取形式参照第一志愿的录取程序。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标准等事项

第十九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到学院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参照《关于普通高校专升本和“2+2”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5〕17号),综合测试收费标准为110元/人,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测试资格。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综合测试,测试费不予退还。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第二十二条 考生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测试、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三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6836066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招生网址:zs.cjlu.edu.cn

院校网址:xdkj.cjl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第二十四条 学院将视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简章由中国计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简章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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