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处理公告
2018-04-16 16:27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将我院对2018年4月浙江省自学考试中所认定的违纪考生准考证号、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嘉兴市教育考试院陈述和申辩。公告期满后,我院将依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573-82087270。
联系电话:0573-82087270。
2018年4月16日
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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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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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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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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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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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2132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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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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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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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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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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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820320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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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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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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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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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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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嘉兴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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