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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2023年4月自学考试考前温馨提示

发表时间:2023-04-06 15:50:42 来源:桃李自考网

一、考生笔迹信息填写

考生笔迹信息随合格课程成绩记入考生考籍档案,未按要求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准考证号和考生签名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的有关要求,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二、严守考试纪律

(一)遵守考试时间和安检规定。根据考试管理规定,迟到15分钟将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安排,尽量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为确保安全,考生到达考点后不得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应尽快有序入场。

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人脸识别检查,重点查处携带手机等作弊行为。请考生不要携带钥匙、耳机、充电器、磁卡、打火机以及金属制作的手镯、戒指、项链、发卡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请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或物品丢失。

(二)诚信守纪考试。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请注意: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未按要求在答题卡上填写“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的,成绩无效。

(三)违纪作弊严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厉处罚。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是否使用,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设备拍摄试题、答题卡等,通过QQ、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信息、传播试题及答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为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一步踏错,抱憾终身。

(四)我市全部考点均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内均安装监控,配有安检门、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设备,考生应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诚信为本、文明应考。

(五)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的考场和座号就坐,走错考场或坐错位置考生按违纪处理!

(六)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允许考生离场,严禁将试题、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三、加强健康管理

(一)开展健康监测。考生考前3天开展健康监测。考前3天内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应立即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联系方式见附件)。检测阳性的考生安排在备用考场参加考试,备用考场考生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二)做好个人防护。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身体状态良好。

四、2023年10月考试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陆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http://www.sdzk.cn

报名时间:2023年6月中下旬,报名系统开放时间:08:00-17:00。

考生在网上报名,通过“支付宝”、“微信”缴纳报名考务费。考生报名缴费完成后必须按要求打印《网上报名确认单》,报名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外关闭。考前两周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考生入场须知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4月6日至14日(每天8:30至17:00)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至4月16日17:00)。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等内容。

(二)备好考试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

因手机禁止带入考点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及时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登录微信“山东微警务”申请临时身份证明自行下载打印。

(三)备齐考试用具。

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如:0.5mm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部分科目允许携带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准考证上课程名称之前带“*”的科目)。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设备、书包、资料、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考试入场实行安检制度,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人工安检、智能安检门安检、人脸识别检查,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妥善放置个人随身物品,以免因违反规定造成考试违规、延误考试或物品丢失。再次入场的考生必须重新进行安检。

考试时考生必须自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防止个人物品丢失,考点不负责保管。

六、谨防上当受骗

每逢考试,社会上总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诈骗犯罪活动,骗取考生钱财,请广大考生务必提高警惕,坚决不相信、不参与“助考”等违法犯罪活动。请广大考生讲诚信、守纪律,自觉维护公平正义,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七、考试成绩

省考试院网站提供自考成绩查询,当次成绩可于考试结束一月后网上查询。

八、转档时间

省外转档实行网上办理,请访问省考试院网站查看自学考试省际转考须知,办理时间为2月下旬和8月下旬,省内无需转考。

九、申请毕业办证时间

本次毕业办证时间为5月下旬,请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考籍管理服务平台申请毕业,申请毕业考生请提前咨询当地自考办或所属学校。

十、毕业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报名时间

考生可登陆省考试院网站报名。

十一、市及各区县咨询电话

张店2282569,淄川5181294,博山4181364,临淄7123626,周村7875979,桓台8264150,高青6973644,沂源3229038 ,市自考办咨询、监督电话:2793615

十二、省、市考试院网站

省考试院网站:www.sdzk.cn 市考试院网站:www.zkzx.com 市考试院邮箱:zibozikao@163.com。

淄博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