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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浙江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晚清“礼法之争”

2020-05-19 10:55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20年4月浙江自考时间为8月1号-2号,浙江自考网小编结合自考考试要点给自考生们整理了《自考00223中国法制史》复习知识点,内含【浙江自考复习资料简答、论述、名词解释】,结合知识点复习事半功倍。

13章 晚清的法律制度

13-9. 晚清“礼法之争”的内容及其影响

答:清末修律中的 礼法之争,是一场围绕新刑律中是否应该加入传统礼教内容而展开的争论。以张之洞、劳乃宣为代表的守旧派力量被称为“礼教派”,以沈家本、伍廷芳、杨度为代表的新力量被称为“法理派”。

两派围绕新式法典的编定、内容和原则可而产生的理论争执,主要集中在五个问题上:

一是“干名犯义”条的存废问题,

二是“存留养亲”是否应编入刑律,

三是“无夫奸”及“亲属相奸”等问题,

四是子孙违反教令是否为罪问题,

五是关于子孙卑幼能否对尊长行使正当防卫权的问题。

争论的焦点还有应当采取传统的纲常名教还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法理为立法宗旨。

“礼法之争”最后以法理派的退让和妥协而告终。不过,这场礼法之争,在中国法制近代化的过程中仍然具有重要意义。争论的过程极大地促进了近代法律思想和理沦的传播,对于以后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向。

“礼法之争”关系到法律的起草、签注、修改、审议、表决等多个环节,涉及到修订法律馆、宪政编查馆等中央多个部门,参与者中既有身居高位的硕学通儒或封疆大吏,也有一般官吏、士人及在华的外国人。

双方都非常投入,精心演绎法律原则,著书立说阐释法律精神,同时,还带动了法典的翻译与出版、法律学堂的设置、法学会的建立和法政研究所的举办,等等。有效地推动了法律的普及和法律意识的推广,对于日后中国法律的近代化,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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