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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股东资格的丧失

2020-08-24 16:30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股东资格的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残废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从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