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股东资格的丧失
2020-08-24 16:30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浙江自考《公司法》复习:股东资格的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
股东资格的丧失是指股东因法定原因或法定程序而丧失股东身份。从我国目前《公司法》规定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解散、破产、被合并;
(2)自然人股东残废或法人股东终止;
(3)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从转让;
(4)股份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5)股份被公司依法回购;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赠与、纳税、被善意取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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