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自考本科段_保险法00258考试试卷题型
2019-07-22 10:20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2019年10月自考本科的小伙伴,在备考阶段,到了最后阶段才进行浙江自考历年考试试题刷题冲刺!在这里浙江小编建议应该结合试卷题型一起复习,抓住重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10月报名自考的考生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今天我们要说的:保险法00258考试试卷题型。
以下题型均是浙江省自学考试历年真题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危险的特征的是
A.主观性
B.确定性
C.不可测定性
D.损失性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6.保险合同的辅助人包括
A.受益人
B.保险代理人
C.投保人
D.保险经纪人
E.保险公估人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31.简述保险利益的作用。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13分。
36.论述定值保险合同的存在价值。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1分,共22分。
37.方先生以其汽车投保车损险,与某保险公司订立了保险合同。一日,方先生驾驶汽车走到山区公路的转弯处,突然对向驶来了丁某驾驶的汽车,由于丁某无证驾驶、速度过快且压道路中线行驶,导致方先生的汽车被撞毁。
问:(1)方先生的汽车被撞毁,属于车损险合同中的保险事故吗?
(2)方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能否以丁某的责任为由拒绝?为什么?
(3)如果保险公司向方先生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保险公司可以向丁某追责吗?
依据是什么?
(4)如果方先生汽车损失价值为100万,而保险公司依据合同向方先生给付了70万,那么保险公司对丁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数额是多少?
自考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
2.橡皮擦;
3.0.5mm黑色签字笔;
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大家一定要在准备浙江10月自考前熟悉考试题型是什么,这样复习也有利于知识点的整合,关于保险法00258考试科目的题型浙江自考网的小编就给自考生总结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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