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自考2020年4月《中国行政史》模拟题:论述题
2020-02-10 16:42 来源:桃李自考网 成人自考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第1题 比较南京国民政府的五院制与孙中山设想的五院制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两者有本质的区别,孙中山主张在宪政开始后才实行五院制,前提是经过训政后,人民已学会掌握四种政权,政府依人民意志执行五种治权,目的是为了“还政于民”。 而国民政府则把五院制提前到训政时期执行,而且把人民四种权力交给国民党, 并由国民党中央指挥、监督政府行使五种治权,其实质是利用训政以剥夺人民权力,实行国民党一党专政。
第2题 隋唐对前代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调整措施。
【正确答案】针对两汉以来地方行政管理体制中的弊端,隋唐时期进行了以下调整。 首先是对地方行政层级进行简化。鉴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州郡设置冗杂繁多情况,隋之初将原地方管理中的州、郡、县三级体制改为州(郡、县两级体制,以此简化行 政层次,节省财政开支,提高行政效率,唐初,又在州之上设置作为监察区的道,以加强中央对全国的行政管理。
其次是削弱地方的自主权。隋朝以前,西汉代以来,地方长官有自辟属吏的权力,属吏与主官之间关系亲密,其权势甚至超过中央直接委派的佐官,这种辟用制,使 官员掌握用人权,很容易造成官吏勾结,形成地方势力。所以隋统一后,为强化中央集权,控制地方官员,废除了地方官自辟属吏的制度,将官吏的任免权一律收归中央。这一举措强化了中央集权,地方的自由权则大为缩小。
第三,在地方采取军民分治,分散州级权力。唐初,州设刺史负责民政,只是在边远重镇设总管(后改名为都督)兼管军民要政。州之行政事务由六曹负责,六曹参 军统称为判司,诸曹分工与中央六部对口。这样各判司既要对本州长官负责,又要对中央相应部门负责,州刺史的权力因此被削弱和分散。但安史之乱后,刺史多兼 军职握有军权,再次重复东汉末年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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