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有关主考学校:
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停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补充目录)有关专业的通知》 (考委 〔2022〕1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丑,决定停考监所管理(本科)、心理健康教育(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等四个专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2年7月考试起,上述四个专业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
二、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证书发放截止到 2026 年上半年,具体时间以主考学校公布为准.
三、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向社会及考生做好上述专业停考的宣传解释工作,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和社会稳定。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5月23日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相关推荐
山东省2024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各主考院校联系方式
03-06吉林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考试考生承诺书
10-092022年12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10-292004年河南省普通高招本科最后一批录取工作落下帷幕
12-062023年江西省普通高校保送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06-05海南省2023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资格审查表
06-022006年河南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代码表
11-30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政策调整
07-182023年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录入样表
10-142018年河南省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研讨会圆满结束
10-12